资助项目

关于组织2019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毕业生签订还款协议的通知

各学院学工组:  

经与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沟通协调,定于2019517(星期五)上午和下午在逸夫生物楼905教室签订2019届研究生毕业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各学院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中国银行工作人员将现场办公。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签订具体地点和各学院时间安排。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学院安排(预计签订人数)

517日上午8:40

新生物楼905教室(体育场北侧,天演楼后头)

草地农业科技学院(7)、大气学院(1)、地矿院(4)、第二临床医学院(22)、第一临床医学院(11)、法学院(15)、公共卫生学院(5)、管理学院(4)、核学院(4)、化学化工学院(6)、基础医学院(5)、经济学院(6)、口腔医学院(6)、历史文化学院(6)、马院(4

517日下午2:40

新生物楼905教室(体育场北侧,天演楼后头)

生命科学学院(16)、数学与统计学院(14)、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4)、外国语学院(10)、文学院(5)、物理学院(16)、新闻与传播学院(2)、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14)、药学院(2)、艺术院(5)、哲学社会学院(3)、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2)、资源环境学院(15

 

    备注:如遇签订时间与答辩、面试等冲突,安排在上午的同学请下午前来签订;安排在下午的同学,请上午前来签订,确整天不能参加的请安排同学代办。

2、所有贷有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2019届研究生毕业生均须按照要求签订还款协议(不包括研究生阶段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在此之前已一次性还清贷款的学生),具体名单参照学院反馈的国家助学贷款信息核对表参考附件1(为学校系统导出人员名单,具体以实际贷款学生为准)。

3、考取博士研究生或毕业延期并准备提交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的毕业生,需签订展期还款协议。欲提交申请展期的学生签订展期协议时请携带学院已审核盖章的《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表》(一式三份)(详见附件2)。考取外校研究生的学生还需携带录取通知书或拟录取证明或调档函的复印件。

4、签订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的开始时间为上午840,下午1440,请通知学生务必提前十分钟到场参加,不得迟到。

5、签订协议时学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黑色中性笔、在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借记卡(务必在签订协议前办好)。

6、请同学们签订协议前务必与银行工作人员核对贷款金额。

7、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签订还款协议的学生可委托其他同学代为办理(委托书格式参照附件3)。

8、如有其他疑问,请各学院负责老师提前与研工部联系。联系电话:0931-8912963

研工部

2019513

附件1:2019届夏季毕业研究生校园地贷款签订还款协议汇总表
附件2: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申请表
附件3:委托书模板